| 一、总则
1、所有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类,培养计划规定的重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素质课程为考试课程,考试课程一般单独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进行。考查课程一般随堂进行,不单位安排考试。
2、课程考试(查)方式为笔试、口试(口试,一般应安排三名面试教师)、计算机辅助考试、技能操作能力考试。笔试可分为闭卷、开卷、半开半闭(即允许学生考前在标准A4纸上手写考生姓名、班级及各备考文字资料,考毕随同试卷上交,A4纸复印无效)、论文、课程大作业等各种方式,根据课程性质,考试(查)方式即可采取单一方式,也可采用组合形式,不同的课程应根据各自特点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组织考试(查)。
3、课程综合成绩应包括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评定内容所占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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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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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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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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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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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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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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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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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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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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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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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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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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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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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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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程综合成绩是决定学生取得素质学分和重修的依据同一门课程、同一份试卷,参加考试学生的成绩和课程综合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率不宜超过20%,不及格率一般应大于5%。
5、课程考试试卷执行教师自查、学生申请查阅、学校抽查三种方式,查阅试卷史允许查阅上学期试卷,查阅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初进行。任课(阅卷)教师,自查时间为每周前,自查中查出问题向所在学院提出成绩更正申请,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复审予以更正。第二、三周受理学生试卷查阅申请,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填写查阅试卷申请单,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由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负责查阅,填写试卷查阅申请单,结果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根据考核工作需要第一至三周随机抽查上学期的课程考试试卷及综合成绩,写出书面报告,若成绩确有问题,应予更正,成绩更正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五周末。
(注:本文摘自《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成功导航20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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